长安汽车中控屏弹广告遭车主投诉涉嫌妨害安全驾驶
长安汽车中控屏弹广告遭车主投诉涉嫌妨害安全驾驶
日前,长安汽车车主向媒体反映,车辆启动后车机系统出现开机广告,虽然广告时间不长,却也引起众多车主的,被质疑对安全驾驶造成干扰。
对此,长安汽车售后部门工作人员做出回应称,车机系统出现广告属于正常情况,且广告几乎不会响日常使用,暂时不会修改,如果反馈这一问题的用户较多才会进行考虑。
事实上,汽车车机系统弹出广告早有“先例”。此前,大众、奔驰、宝马以及丰田等车企品牌相继被曝出“车机系统出现广告”。更有甚者,一些广告遮挡了行驶中的导航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车机系统与手机等移动终端产品不同,行驶中汽车的安全性对于司机而言至关重要。
来自北京市西城区的卢女士表示,作为一个方向感不强的女司机,她平时出行全靠导航系统来辅助完成。但是,使用导航期间,偶尔遇到软件推送消息,会直接响导航信息显示,导致她开错车。“车机系统弹出广告,对于像我这样依赖导航系统较高的司机而言,是一件十分不友好的事情,甚至会干扰驾驶安全。”卢女士说。
那么,车机系统出现广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呢?
上海市新华李林江长安汽车广告汽车超重启动汽车就出现弹窗广告,可能涉嫌危害车主驾驶安全,尽管《长安汽车广告》没有明确禁止车机系统弹窗广告,但是,保证驾驶人员的专注和道路行驶安全是基本底线,所以,弹窗广告必须以此为基础。”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宇持有相同看法。他表示,一方面,弹窗广告可能会导致驾驶人员注意力无法集中,另一方面,导致驾驶员无法正常使用中控屏查看导航路线或了解车辆信息等情况,从而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李林江还表示,长安汽车广告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款及第八款规定,弹窗信息要保障用户权益,以服务协议等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弹窗推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可一键关闭。
“弹窗广告对用户或车主而言,可能构成骚扰,弹窗的频次、内容等不一定符合车主的主观意愿,所以,开机弹窗广告并不长安汽车广告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中的要求。”李林江说。
针对因弹窗广告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如何追责的问题,李新江表示,“这需要具体分析弹窗广告与事故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假如,因为弹窗广告的亮度等因素干扰司机的线,那么,汽车厂商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此外,张新宇告诉长安汽车广告果弹窗广告与交通事故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侵权人可以按照《长安汽车广告》或《长安汽车广告》的规定向车辆生产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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